| 一、請問貴家的收容對象及程序為何? |
- 答: 本家家童之收容係依據內政部訂頒「內政部兒童之家辦理收容業務實施要點」規定辦理,主要的收容對象如下:
收容安置性質:凡初生到未滿12歲兒童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收容:
(一)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6條第1項或第41條第1項規定情事者。
(二)父母雙亡者。
(三)父母雙方或負教養責任之單親有下列情事之一者:
1年滿六十歲者。
2患有慢性精神病者。
3罹患重病須長期治療者。
4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者。
5經刑事判決確定在執行中者。
6失蹤。
(四)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,無法照顧教養子女者。
(五)經法院協商裁定轉介收容教養之兒童、少年。
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3條第1項情事者,或負教養責任之單親,因工作而無法照顧教養其子女者,兒童之家得依其申請視實際情形予以收容。
家中如有需要收容教養的孩子,應先洽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社會(局)處,由縣市政府評估轉介,始可進住收容,本家不收容個人介送個案。
- 備註:1.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6條第1項: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,非立即給予保護、安置或為其他處置,其生命、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,直轄市、縣 (市) 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、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:
一、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。
二、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,而未就醫者。
三、兒童及少年遭遺棄、身心虐待、買賣、質押,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。
四、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,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。
- 2.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1條第1項:兒童及少年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,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者,其父母、監護人、利害關係人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,得申請直轄市、縣 (市) 主管機關安置或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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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請問貴家是否提供孩童收養,其程序如何辦理? |
- 答:本家辦理棄嬰童收養。個案在縣市政府轉介安置本家後,經縣市政府協尋無親人出面領回,確定為棄嬰童後,本家即接受有意收養夫妻申請辦理收養。收養登記請先至「檔案下載處」下載、填寫「領養登記書」後,E-MAIL或傳真至(07)5816160社工課收,或直接蒞臨本家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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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若有意至南區兒童之家參觀訪問,請問該如何進行? |
- 答:請事先來電與本家聯絡,洽約參訪日期及人數,以利安排。請洽:(07)5824645轉46 社工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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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請問貴家是否接受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實習? |
- 答:本家因為業務性質,接受寒暑假期間實習,有意至本家實習之學生,應於實習2個月前,由學校正式來函辦理(含學生自傳、成績及實習計劃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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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請問貴家是否有志工的需求,想當志工應如何辦理? |
- 答: 我們極需要富有愛心,樂意關懷協助小朋友,能與孩子建立長遠關係的社會人士及大專(高中職)學生志工。其主要的工作內容為課業輔導、生活照顧、幼兒說故事、才藝輔導及各項活動協助等項,只要有服務熱忱者,都歡迎您來!想取得進一步的資訊,請洽(07)5824645轉18社工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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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請問孩子送到貴家安置收養,家長需繳納費用嗎? |
- 答: 本家收容對象均為公費收容。家童之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等生活所需相關費用,均於社會福利基金中編列年度預算支應,無家長自費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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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七、請問貴家有多少家童,如何分配住宿? |
- 本家家童約有160名,考量其年齡、性別及人數均衡因素,分成11小家安置教養,當幼兒升國小或國小升國中,或個別因素,則適時調整家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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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八、請問貴家家童的生活作息如何規定? |
- 答:本家家童作息屬團體生活模式,為使大家都能獲得最好的生活品質,日常生活起居(如起床、用餐、上學時間..)僅定訂大原則,各小家再依照家童年齡、性別、特殊需求等不同略作調整,主要是協助家童在穩定的作息中,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與規範。
- 參閱:依家童不同年齡層,定有生活作息時間表內容:
- 一 般 作 息
06:00∼06:30:起床、盥洗
06:30∼07:00:早餐(高中生上學依學校遠近由各家自定)
07:00:國中生集合上學
07:20:國小生集合上學
12:00∼14:30:中午回院院生午餐、午休
14:30∼16:30:自習(低年級家童課業個別指導)
16:30∼17:30:院生放學、洗澡
17:30∼19:00:晚餐、洗澡、自由活動
19:00∼21:30:晚自習(低年級家童可適度提前休息)
21:30∼22:00:內務整理、就寢前準備
22:00:就寢
- 假 日 作 息
07:00∼08:00:起床、盥洗、早餐、內務
08:00∼08:30:公共責任區域整理、澆水
08:30∼10:00:早自習
10:00∼12:00:自由活動(由老師安排)
12:00∼14:30:午餐、午休
14:30∼17:30:各家團體活動時間
(由各家老師自行安排,著重各家成員互動,凝聚向心力
17:30∼19:00:晚餐、洗澡、自由活動
19:00∼20:00:晚自習
20:00∼21:30:晚自習或室內活動
21:30~22:00:內務整理、就寢前準備
22:30:就寢(隔天假日,可22:30就寢)
- 說明:1.參加課輔、才藝班家童,請依各班上課時間表上課。
2.就寢時間,家童欲延長上自習,保育老師考核其必要性,並全程陪同。
3.老師可與家童討論,安排假日帶家童戶外活動,如看電影、聚餐、藝文欣賞…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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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九、家童除了常態的生活作息以外,還有什麼特別的安排?如才藝活動;假日及寒暑假如何安排? |
- 答:本家安排多項動態與靜態的才藝課程(打擊樂、弦樂、美術課……等),豐富家童生活及多元之學習。
寒暑假則安排知性之旅戶外教學活動,此外運用社會資源,並與社區或團體合作,提供家童精采的課外活動,平均每月均有1-2次的活動。
保育老師也會利用假日帶家童外出,平均每月1次,增進師童情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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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、請問一般人可以到貴家探望孩童或會客嗎?會客時間是什麼時候? |
- 答:探視家童的人員原則上以監護人、社工員,或經監護人同意之親友為限。
為保護家童隱私及正常作息,一般民眾不宜直接探視會客。
本家家童會客時間:週一至週五:17:00-19:00。
寒暑假及星期例假日:10:00-11:30,14:30-17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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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一、請問若有意關懷家童,該如何表達? |
- 答:本家感謝社會人士對弱勢兒童的熱心及善意,舉凡是捐物、捐款,或是人力資源,皆樂於接受,並善用於家童日常所需。本家工作人員上班時間(8:00-17:30) ,例假日及夜間由值班人員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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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二、請問貴家是否有提供每月捐款若干以認養某位小孩的服務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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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三、請問貴家孩子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離院返家? |
- 答:本家收容12歲以下之兒童,視其發展得延長收容至20歲,國、高中孩童面臨畢業前,本家會邀集原轉介縣市政府召開安置評估會議,評估是否繼續安置;若家庭狀況改善時亦可隨時申請返家。
家童離院後本家仍會定期追蹤關懷一年及協助必要之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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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四、請問貴家為孩子提供那些衛生保健服務? |
- 答:本家所提供之衛生保健服務有:
(一) 健康服務:包括健康檢查、健康觀察、傳染病管制、緊急傷病處理、簡易治療、疾病或缺點矯治等。
(二) 健康教學:急救訓練、衛生宣導、衛生專題演講等健康促進措施。
(三) 健康環境:環境衛生消毒,家童居家環境之通風、採光等維護家童良好生活環境。
(四) 健康體能:包括健康體能之促進、特殊疾病家童運動指導等。
(五)健康輔導及管理:包括特殊疾病家童健康輔導、先天性或慢性病個案之追蹤和輔導、壓力調適、心理衛生輔導及諮商等,期能營造健康、安全、溫馨、關懷之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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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五、請問貴家師童照顧比率多少? |
- 答:家童照顧比例是依據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」訂定,為0-2歲以下1:3、 2-6歲以下1:4、 6歲以上1:6,此照顧比例為24小時全年無休,因此實際照顧以每小家配置2位保育人員,採輪流值勤方式,每人值勤時約照顧12-14人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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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六、請問貴家保育老師的工作項目及工作時間? |
- 答s:(一)保育工作項目:
主要為家童的生活照顧與教養,如:心理、行為、課業、 才藝課程、休閒活動,家屬、就讀學校之聯繫、家童家務勞動之分配執行與輔導,及家童零用金管理,並參與保育人員專業進修與研習訓練。
(二)工作時間:
家童的成長與照顧是持續性的,基本上保育人員為24小時上班。唯若於家童上學期間,因白天留院家童少,僅留守3-4位保育人員照顧幼兒及處理家童緊急事件。15:30家童放學後,全部都要上班到翌日8:00。星期例假或寒暑假皆為24小時上班(08:00至翌日08: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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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七、請問要成為貴家的保育老師須具備什麼條件? |
- 答:本家為公務機關,保育老師需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,且依據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」規定保育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:
(一)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、幼兒保育、家政、護理、青少年兒童福利、社會工作、心理、輔導、教育、犯罪防治、社會福利、性別相關科、系、所、組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。
(二)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並修畢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或保育核心課程者。
(三)普通考試、丙等特種考試或委任職升等以上考試社會行政職系及格,並修畢保育核心課程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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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八、請問貴家為保育人員提供那些在職訓練? |
- 答:本家對於提升保育工作人員專業素養、服務品質與工作士氣,有以下之做法:
(一) 每月召開保育工作會議,暢通工作溝通管道,分享保育工作經驗。
(二) 本家辦理各類專題講座,增進多元知識。
(三) 薦派參加外部機構專業研習,提升專業知能。
(四) 聘請大學社工系教授長期擔任本家督導,確保專業工作品質。
(五) 辦理兒少機構參訪,標竿學習作業優點,促進工作經驗交流。
(六) 進行個別會談輔導,關心同仁工作與生活之適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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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九、我要捐錢及物品給貴家,要怎麼辦理? |
- 答:(一) 捐款方面:
(1)直接蒞臨本家辦理捐款。
(2)將捐贈款項匯入本家捐款專戶。
戶名: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
帳號:臺灣銀行左營分行004-0358-035001106966
(二) 捐物方面:
直接蒞臨本家辦理捐贈或以郵寄、貨運寄送至本家。
本家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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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十、我們要辦活動,可否向貴家借用場地,如何辦理? |
- 答:你可直接向本家行政課申請借用,或運用本家網站下載申請表,我們會立即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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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十一、近來世界能源短缺,油、電氣等價格攀升,貴家屬社會福利機構,是否共同響應節能與環保活動? |
答:推動環保及節約能源是現代公民意識,兒家孩童自不例外,本家的做法如下:
(一節約能源:
1.營造節約能源的環境:使用省電燈泡、非主要照明需求之電燈以分段方式減少燈管數使用、牆壁採淺色系、定時清洗風扇及冷氣濾網等
2.日常生活教育:透過家童例行之家庭會議、師童雙向溝通會議、集會等場合,宣導示範節約水電能源的觀念及做法,並經由平時的機會教育,輔導家童養成節約能源的好習慣。
3.冷氣的使用:南台灣氣候炎熱,為使家童有較適宜的居住與學習環境,盛夏季節,室內溫度達28℃以上時使用冷氣,並訂有使用規範。
本家採用節能型空調系統,由中央電腦全程控管,依家童不同時間、空間之需求,設定溫度及開關時間,有效節能,避免不必要之浪費。
(二)環保活動:
1.家童寢室居所備有資源回收桶,院區設有資源回收室,並標示清楚,能做好資源分類。
2.日常生活中由保育人員教導家童資源分類的常識,輔導家童確實力行。
3.與慈濟環保志工合作,帶領家童進行社區環保資源回收工作,為地球盡一份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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