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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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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置收容及教養服務

一、請問貴家的收容對象及程序為何?

  • 答: 本家家童之收容係依據內政部訂頒「內政部兒童之家辦理收容業務實施要點」規定辦理,主要的收容對象如下:
    收容安置性質:凡初生到未滿12歲兒童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收容:
    (一)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6條第1項或第41條第1項規定情事者。
    (二)父母雙亡者。
    (三)父母雙方或負教養責任之單親有下列情事之一者:
    1年滿六十歲者。
    2患有慢性精神病者。
    3罹患重病須長期治療者。
    4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者。
    5經刑事判決確定在執行中者。
    6失蹤。
    (四)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,無法照顧教養子女者。
    (五)經法院協商裁定轉介收容教養之兒童、少年。
    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3條第1項情事者,或負教養責任之單親,因工作而無法照顧教養其子女者,兒童之家得依其申請視實際情形予以收容。
      
    家中如有需要收容教養的孩子,應先洽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社會(局)處,由縣市政府評估轉介,始可進住收容,本家不收容個人介送個案。

  • 備註:1.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6條第1項: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,非立即給予保護、安置或為其他處置,其生命、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,直轄市、縣 (市) 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、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:
    一、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。
    二、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,而未就醫者。
    三、兒童及少年遭遺棄、身心虐待、買賣、質押,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。
    四、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,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。

  • 2.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1條第1項:兒童及少年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,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者,其父母、監護人、利害關係人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,得申請直轄市、縣 (市) 主管機關安置或輔助。

、請問孩子送到貴家安置收養,家長需繳納費用嗎?

  • 答: 本家收容對象均為公費收容。家童之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等生活所需相關費用,均於社會福利基金中編列年度預算支應,無家長自費情事。
     

三、請問貴家有多少家童,如何分配住宿?

  • 本家家童約有160名,考量其年齡、性別及人數均衡因素,分成11小家安置教養,當幼兒升國小或國小升國中,或個別因素,則適時調整家別。
     

四、請問貴家家童的生活作息如何規定?

  • 答:本家家童作息屬團體生活模式,為使大家都能獲得最好的生活品質,日常生活起居(如起床、用餐、上學時間..)僅定訂大原則,各小家再依照家童年齡、性別、特殊需求等不同略作調整,主要是協助家童在穩定的作息中,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與規範。

  • 參閱:依家童不同年齡層,定有生活作息時間表內容:

  • 一 般 作 息
    06:00∼06:30:起床、盥洗
    06:30∼07:00:早餐(高中生上學依學校遠近由各家自定)
    07:00:國中生集合上學
    07:20:國小生集合上學
    12:00∼14:30:中午回院院生午餐、午休
    14:30∼16:30:自習(低年級家童課業個別指導)
    16:30∼17:30:院生放學、洗澡
    17:30∼19:00:晚餐、洗澡、自由活動
    19:00∼21:30:晚自習(低年級家童可適度提前休息)
    21:30∼22:00:內務整理、就寢前準備
    22:00:就寢

  • 假 日 作 息
    07:00∼08:00:起床、盥洗、早餐、內務
    08:00∼08:30:公共責任區域整理、澆水
    08:30∼10:00:早自習
    10:00∼12:00:自由活動(由老師安排)
    12:00∼14:30:午餐、午休
    14:30∼17:30:各家團體活動時間 (由各家老師自行安排,著重各家成員互動,凝聚向心力
    17:30∼19:00:晚餐、洗澡、自由活動
    19:00∼20:00:晚自習
    20:00∼21:30:晚自習或室內活動
    21:30~22:00:內務整理、就寢前準備
    22:30:就寢(隔天假日,可22:30就寢)

  • 說明:1.參加課輔、才藝班家童,請依各班上課時間表上課。
    2.就寢時間,家童欲延長上自習,保育老師考核其必要性,並全程陪同。
    3.老師可與家童討論,安排假日帶家童戶外活動,如看電影、聚餐、藝文欣賞….。

五、家童除了常態的生活作息以外,還有什麼特別的安排?如才藝活動;假日及寒暑假如何安排?

  • 答:本家安排多項動態與靜態的才藝課程(打擊樂、弦樂、美術課……等),豐富家童生活及多元之學習。
    寒暑假則安排知性之旅戶外教學活動,此外運用社會資源,並與社區或團體合作,提供家童精采的課外活動,平均每月均有1-2次的活動。保育老師也會利用假日帶家童外出,平均每月1次,增進師童情誼。

六、請問一般人可以到貴家探望孩童或會客嗎?會客時間是什麼時候?

  • 答:探視家童的人員原則上以監護人、社工員,或經監護人同意之親友為限。
    為保護家童隱私及正常作息,一般民眾不宜直接探視會客。
    本家家童會客時間:週一至週五:17:00-19:00。
    寒暑假及星期例假日:10:00-11:30,14:30-17:30。

七、請問若有意關懷家童,該如何表達?

  • 答:本家感謝社會人士對弱勢兒童的熱心及善意,舉凡是捐物、捐款,或是人力資源,皆樂於接受,並善用於家童日常所需。本家工作人員上班時間(8:00-17:30) ,例假日及夜間由值班人員受理。

八、請問貴家孩子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離院返家?

  • 答:本家收容12歲以下之兒童,視其發展得延長收容至20歲,國、高中孩童面臨畢業前,本家會邀集原轉介縣市政府召開安置評估會議,評估是否繼續安置;若家庭狀況改善時亦可隨時申請返家。 家童離院後本家仍會定期追蹤關懷一年及協助必要之服務。

九、請問貴家為孩子提供那些衛生保健服務?

  • 答:本家所提供之衛生保健服務有:
    (一) 健康服務:包括健康檢查、健康觀察、傳染病管制、緊急傷病處理、簡易治療、疾病或缺點矯治等。
    (二) 健康教學:急救訓練、衛生宣導、衛生專題演講等健康促進措施。
    (三) 健康環境:環境衛生消毒,家童居家環境之通風、採光等維護家童良好生活環境。
    (四) 健康體能:包括健康體能之促進、特殊疾病家童運動指導等。
    (五)健康輔導及管理:包括特殊疾病家童健康輔導、先天性或慢性病個案之追蹤和輔導、壓力調適、心理衛生輔導及諮商等,期能營造健康、安全、溫馨、關懷之服務。

十、請問貴家師童照顧比率多少?

  • 答:家童照顧比例是依據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」訂定,為0-2歲以下1:3、 2-6歲以下1:4、 6歲以上1:6,此照顧比例為24小時全年無休,因此實際照顧以每小家配置2位保育人員,採輪流值勤方式,每人值勤時約照顧12-14人左右。

 
 
 
813-56高雄巿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    電話:(07)582-4645    傳真:(07)581-6160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8:00-17:30(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)
sapgma09@sch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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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款行:台灣銀行 左營分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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