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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願服務:
本家運用志願服務人員從事志願服務之目的:在國家財政拮据及人力資源不足情形下,本家為結合社會資源、
運用民間力量,積極招募社會人士、大專院校志工,協助本家家童課業輔導、才藝教學、生活照顧、休閒運動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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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過程:
本家於75年5月間,依據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志願服務工作計畫,結合熱心人士及社會服務團隊,協助推動家童福利服務工作,於79年正式成立本家志願服務隊,並於91年加入高雄巿祥和計劃志願服務團隊展開各項服務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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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本家召募志工服務項目如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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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徵資格:年滿18歲以上,具服務熱忱及興趣,並願運用餘暇參與志願服務之社會人士及大專院校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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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:
.就學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等家童課業輔導。
.弦樂團、大提琴、美術、鋼琴、合唱團等才藝教學指導。
.幼兒及兒童美語教學。
.環境清潔整理。
.協助附設托兒所及保育老師照顧幼兒工作。
.兒童休閒運動項目(直排輪、籃球、網球、羽毛球…等)。
.協助行政單位之業務。
.其他兒童福利服務活動之協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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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家志工召募類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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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輔志工:國小國中高中學生課業輔導(至少一學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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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藝志工:(1)絃樂團各項樂器指導-小、中、大提琴、鋼琴(2)幼童合唱團指揮、指導-長期(3)其他各項才藝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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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維護整理或行政事務幫忙(短期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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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召募需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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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配合本家保育老師及行政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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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面談及請攜帶證件及照片二張(2吋相片,製作識別證之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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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短期環境整理維護及行政事務協助。課輔及才藝志工須至少一學期、生活照顧志工須至少6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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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願協助本家家童者,請隨時注意本家首頁最新消息或電洽:07-5824645轉18
社工課楊小姐,或上網登錄志工需求表,
並E-MAIL或傳真07-5816160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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